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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患有抑郁症妻子能否离婚?深圳离婚律师起诉费

发布时间:2023-01-04 10:50:08 浏览次数:

在现代生活的压力下,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抑郁症。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那么抑郁症是否属于呢?“重大疾病”以一方隐瞒婚前抑郁症为由要求撤销婚姻的,能得到支持吗?

丈夫患有抑郁症妻子能否离婚?深圳离婚律师起诉费

2016年,王先生与高女士相识相恋,并于2018年举行结婚仪式,同年办理结婚登记。

高女士于2015年被诊断为轻度抑郁症,并多次就医。婚后,王先生以高女士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并赔偿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王先生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吗?

虽然《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但是,对重大疾病类别没有具体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得出以下疾病属于可撤销婚姻中的重大疾病类别:(1)严重遗传性疾病;(2)影响婚姻或生育的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等;(3)精神分裂症、狂躁症等重大精神疾病;(4)重要器官疾病或生殖系统疾病;(5)严重智力低下。

虽然抑郁症是一种精神疾病,但高女士是一种轻度抑郁症。虽然她变成了中度抑郁症,但对她的正常生活没有影响,也不属于可撤销婚姻规定的主要疾病。因此,王先生的请求得不到支持。

除上述重大疾病范畴外,是否属于重大疾病范畴“可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还需要综合考虑婚姻持续时间、生活质量、是否会影响生育能力以及是否具有传染性。

为了长期稳定夫妻关系和婚姻,建议婚前体检,如实告知真实情况。这样做不仅是为了履行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也是为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