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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必须满六个月吗?深圳上诉离婚律师推荐

发布时间:2022-12-14 17:13:52 浏览次数: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诉讼离婚不得离婚、调解和解。原告撤诉时,如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在六个月后起诉。

什么情况属于“新情况,新理由”离婚律师团队结合实践经验发现,由于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法院目前发现,由于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法院对“新情况,新理由”定义很窄,基本上只涉及到“暴力”,“与他人长期同居”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法院的肯定。一般来说,原告在次起诉时会提交这些证据作为离婚证据。很难证明这些事实是在次判决不离婚后六个月内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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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22年8月1日实施的新规定为当事人加快离婚进程带来了新的法律支持。《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解后,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家庭暴力的,可以认定为项“新情况,新理由”。

换句话说,对于家庭暴力类型的案件,当事人告家庭暴力,然后在次起诉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保护令一般注明以下内容:严禁殴打、威胁、骚扰和驱逐某某及其家属。人身保护令的保护内容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确定的,也就是说,你的要求越多,符合人身保护令的行使范围,就会得到支持。申请人身保护

如果对方在次诉讼中违反人身保护令,殴打、威胁原告等,可能会触及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对方次没有离婚,人身保护令可以保护劣势方。一旦对方基于报复目的纠缠原告,人身保护令可以使其无法跟踪、殴打和虐待原告。如果对方禁止人身保护令,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报告留下对方记录等证据,可以立即重新起诉,无需等待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