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争夺监护权,母亲实际上有自然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男人不能争取孩子的监护权。本文描述了双方都想要孩子的监护权,但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
,孩子两岁以下,特殊情况可以判给男方
虽然《民法典》第1084条明确规定,两岁以下儿童的监护权原则上属于妇女,但这并非不可避免。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中华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1),当妇女有下列情形时,子女可以判给该男子:
1.女性患有长期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应与她共同生活一般来说,女性也会选择放弃孩子的监护权,所以这在实践中很少使用;
2.妇女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生活结合案件,大多数妇女生下孩子,无论不支付任何费用,男子和父母独自照顾孩子,即使孩子不到两岁,法院也可以判给男子;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真的不适合和母亲住在一起这个条款在实践中很少使用。
2、孩子两岁到八岁
当孩子两岁到八岁时,男人逐渐有争取监护权的优势,所以离婚诉讼的时间点对争取监护权非常重要。
对于两岁至八岁的儿童,结合《民法典》、《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我们离婚律师团队的实践经验,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以优先考虑父亲:
1.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这一条更常见于此“老夫少妻”情况】;
2.孩子长期和男人住在一起,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对他们不利换学校,换城市生活等等。在实践中,双方都有“抢孩子”就是形成孩子与某方生活的平稳状态;
3.男方没有其他孩子,但女方有其他孩子;
4.孩子和男人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女人患有长期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
5.双方都要求抚养孩子。双方条件相似,但孩子与男方父母独立生活了很长时间。男方父母表示有实力,愿意继续照顾孩子;
6.男方的经济条件,文凭比男方好,可以为孩子提供稳定的住所和良好的环境,而女方不能提供【住所可以是自己的房子,父母的房子,租的房子】;
7.女性有赌博、吸毒、嫖娼、嗜酒、家暴等恶习,或婚外生子、长期出轨等。
三、儿童八岁以上,应以儿童意见为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8岁以上的儿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个体。监护权问题涉及到他们未来的生活,所以他们自然应该关注他们的意见。
四、无论孩子多大,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就抚养权达成协议,法院同意
婚姻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双方都可以在法庭上处理所有事项“谈判商议”。因此,并不是说两岁以下的男人肯定很难获得监护权。比如男方可以接受监护权,我女方不支付监护费。同时,一些资产男方也选择放弃分割,女方同意法院也会将孩子判给男方。
监护权问题涉及到儿童的情绪。对方要求子女的坚决性通常对监护权甚至财产分割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应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只能为法官和当事人提供标准和谈判依据,实际结果会有很多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