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关系很好的时候,他们可以彼此不分你我,但离婚时,他们就会完全改变,为了获得更多的离婚财产而讨价还价并不罕见。例如,一些男方当事人会要求女性在离婚时退还彩礼,一些女性当事人会要求青年损失,一些当事人会要求对方退还婚礼费用。以下离婚诉讼当事人将前往该妇女退还婚礼费用。
双方被介绍见面,并在半年后登记结婚。双方和他们的家人都非常重视婚礼。数百名亲戚和朋友参加了婚礼,这是非常隆重的。这个男人的家庭花了很多钱。
现在结婚四年了,因为男方有赌博的坏习惯,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分割离婚财产时,该男子突然要求该女子承担举行婚礼费用的一半。为了说服法官,他还拿出了自己的清单。根据他的计算,这些费用包括婚宴费、场地租赁费、婚车费、烟酒糖果购买费、婚庆公司服务费、婚纱摄影费、婚礼旅游费等,共计10多万元。
至于为什么要向女方索取的理由是:女方提出离婚,相当于自己为了结婚而花的所有费用都白搭。
这位离婚律师认为主张,离婚律师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法律依据。换言之,法律没有规定这些费用应被视为离婚期间的损失,并由离婚诉讼的原告承担。
此外,假设法律支持被告索赔上述费用,婚礼现场的亲友是否也可能因参加婚礼而向双方索赔车费、工作延误和礼金?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违反了公共秩序和较好习俗。
在律师的代理下,法院终于“缺乏法律依据”为理由,驳回了该男子的上述诉讼请求。